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宗谱研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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清代满人的姓与名(三)

本文发布于:2021-04-05 08:05:00
发布人:gary
新闻内容:

04

辈字排名

汉人传统,族人取名流行字辈法,即同辈人取名排一相同字(又称派语),藉以标明行辈、长幼和尊卑。满人早期命名带有随意性,不同辈分乃至同一辈分族人间常有同名混淆现象。为杜绝这类现象,命名按照汉俗逐渐使用派语。

康熙年间,首先被满洲皇室接受。确定皇子名首字用“胤”字,皇孙名首字用“弘”,第二字用“日”旁。乾隆、道光、咸丰三朝,又分别增加各四字,形成“胤、弘、永、绵、奕、载、溥、毓、恒、启、焘、闿、增、祺”十四代字辈。字辈一般由吉庆和吉利的单字组成,或五言或四言或七言,缀连起来,琅琅上口,组成代表一定含义、体现一定价值观或对子孙寄与殷切期望的诗句。

升寅在《马佳氏宗谱》序中说:“按代依字命名,或满或汉,总以本字冠首,名字既免重复,辈行亦易分晓。”马佳氏是满洲八大姓之一,族大支繁,子孙命名,每多重复。道光二年(1822 年),阖族公议,重修宗谱,以笃亲谊而正名号,拟定排辈十六字:文熙启秀,积庆开先,忠诚绍世,谦惠延年。并规定自第十四代起按文字排。道光十七年(1837 年),因其中有应避清皇族名讳(“启”字),阖族又商定,由原定十六字内酌定“绍世延熙,忠诚积庆”八字,仍从第十四代排起。

05

法名

除了姓、名、字、号,在满洲幼童中,还流行取法名。为保佑幼儿平安,许多满人父母按照民间习俗,到寺庙许以“跳墙和尚”,由长老赐给幼儿法名。所谓“跳墙和尚”,旧著有如下解释:“小儿周岁,……或恐不寿,则有舍在寺观冒为僧道出家者。其法于是日抱之入庙,予一帚使扫地,其师假作督责笞击之。预设一长凳,令小儿跨越而过,不可回头,即出庙归家,仿佛逾垣逃遁者,嗣后终身不宜再入此庙。”[14]可见,父母令小儿舍身寺庙,不过徒具形式,跨凳象征跳墙,随即归家,依旧嬉戏。从此多了一重佛祖的护佑,这应是“跳墙和尚”的真实含义。满人崇翰池出生时,父母四十余岁,老来得子,非常欢慰,祖母尤钟爱。许以跳墙和尚,六岁留发,为贤良寺晟一方丈之弟子,赐法名益安。崇翰池二十一岁时,弟崇霁生,亦许以跳墙和尚,为贤良寺晟一方丈之次弟子,赐法名静安。崇翰池婚后,其长子、次子均许以跳墙和尚,成为贤良寺晟一方丈的长徒孙、次徒孙,赐法名富佑、禅佑。崇翰池生第三子晋堃, 双亲原拟照旧例将此孙满月后仍许以贤良寺为跳墙和尚,不料京师变乱,方作罢论[15]。满人幼儿被许以“跳墙和尚”,获赐法名,成为寺庙俗家弟子。这反映了民间宗教与习俗在满人中的深刻影响。
       满洲完颜氏 《惕盦年谱》(《完颜文勤公年谱》)记,崇实生时祖母恽氏(即麟庆母亲)梦东岳头陀,故命乳名岳保,崇实乳名岳保,故其弟崇厚乳名宗保,取“宗”之义——泰山——山宗。说明即使满人小儿取乳名,亦受到汉文化影响。

06

避讳用字

帝王时代为了维护等级制度的尊严, 说话写文章遇到君主或先祖尊亲的名字, 不能直接说出或写出,叫作避讳。这本是汉人旧俗,也为满人接受。对满洲皇帝的避讳尤为严格。《大清律例》卷七“吏律上书奏事犯讳”条:凡上书若奏事,误犯御名及庙讳者,杖八十。余文书误犯者,笞四十。若为名字触犯者,杖一百。皇帝即位之初,务必颁布上谕,宣示敬避之法。自清初至道光,御名上下二字,并敬避之。咸丰以后惟避下一字。又规定,孔子为百世师,对其名讳,亦必须敬避。[16]满人平常称名不举姓,俗以本名第一字为姓,避讳方法亦照此推之。《辉发萨克达氏家谱》载,额德布称额讳德布,哇岱称哇讳岱,法辉称法讳辉,以次类推,虽套用汉俗,仍带有本族文化的印记。完颜氏崇实长子初名嵩祝,后避咸丰帝奕詝讳,改申字,娶乳名同。三儿生,名华祝,后避讳,改华毓。崇厚长子,乳名阶儿,大名三祝,避讳,改三奇,又改衡平。第二子名三捷。第三子衡永,乳名亮哥。四子衡光,乳名中哥。五子衡桂,乳名桂哥。六子衡彬,乳名彬哥。崇厚五个女儿也皆有乳名、大名。与男儿同[17]。世家女亦取名号。崇翰池之妹,名崇雱,号翠池,字蝶香,乳名芸。崇翰池之女,乳名鹿格。鹿者取其福禄之意,又鹿与六音同,因其为第六胎[15]。满人延昌纂修《图门世谱》:“今于谱内及族中长辈官名、乳名之外选定曰崇、荫、荣、熙”四字[18]。他不仅避先祖官名、字号,连乳名都要避,因将先祖乳名附载家谱中。

07

更名冠姓

民国肇建,因优待条例有“先筹八旗生计,于未筹定之前,八旗兵弁俸饷,仍旧支放”的规定,八旗制度暂时得以保留。但许多旗人目睹时局丕变,深知八旗制度不足为据,为顺应时局变化,他们迈出的第一步,就是申请冠姓改籍。“冠姓改籍”,只是一个笼统概念,依具体内容,又可分为申请复姓、申请复姓更名、申请冠姓、申请冠姓更名、申请冠姓(或复姓)改籍、申请冠姓(或复姓)更名改籍等若干情况。申请冠姓改籍的,有满洲、蒙古,也有汉军,而在《政府公报》上正式刊布消息的,则多为仕宦或向学之人。(一)申请复姓,即申请恢复祖上汉姓。(二)申请复姓更名。有些旗人在申请复姓的同时,要求更改汉名。(三)申请冠姓。满、蒙旗欲改变称名不举姓旧俗,就要申请一个汉姓,加在名字前面,谓之“冠姓”。 (四)申请冠姓更名,即冠姓同时更改名字。(五)申请复姓复籍(复籍即由旗籍改入民籍,用“复”字,主要指汉军,意指当初本为民籍,后编入旗籍,如今恢复民籍)。(六)申请冠姓改籍。(七)申请冠姓更名改籍[18]。

民国改籍,以冠汉姓为前提。对满、蒙旗人来说,意味着他们放弃本族传统,改从汉俗。这一条款,实际含有民族歧视内容。申请冠姓改籍,须履行一定手续。首先由申请人呈报内务部民治司,该司核准后立案注册,再行文有关机构。为官为学者,往往在这方面比较积极,主要是为了自己前程考虑。他们在政府公报刊登启示,以广周知。旗人申请冠姓,不一定申请改籍,申请改籍,却必须以申请冠姓为前提。对一些旗人来讲,从冠姓到改籍,是一个多步走的转变过程;但是对另一些旗人来讲,这一过程却可能在同一时间内完成。旗人申请冠姓改籍,许多是基于无奈。旗人易受社会歧视,就业求职,往往遭遇常人没有的困难。为了谋生求职,只好申请冠姓改籍。

08

结语

以上以清代文献为据, 对满人的姓氏命名系统的内容、特点、演变分七个方面作了初步考察。说明满人的姓氏命名系统,在内容上具有丰富多样、时间上具有流变性强、受汉文化影响强烈等特征。之所以形成如上特征,与满人传统文化的源远流长、社会发展的独特环境、外部条件的多样性、以及满汉文化日益陶融的发展趋向,是分不开的。同时应该看到,迟至清末, 满人的姓氏命名系统在一定程度上保留着自己的特征。这不仅是满人有别于其他族人的一个文化符号,也是其实现自我认同的重要依据。

 

 

注释①中国科学院图书馆藏奉天高佳氏家谱手写本。
② 类似说法见徐珂《清稗类钞》第 5 册,第 2144-2145 页。北京:中华书局,1984 年。

③ 顺治十二年三月《王法哈墓碑》,载北京图书馆金石组编:《北京图书馆藏中国历代石刻拓本汇编》(下简称《拓本汇编》)第61册,第 75 页。北京:中州古籍出版社,1990 年。

⑤载《拓本汇编》,第 63 册,第 122 页。
 康熙四十一年二月《曹国相创善会碑》,载《拓本汇编》第 66 册,第 6 页。

⑥乾隆十三年三月《供茶会碑》,载《拓本汇编》第 70 册,第 18 页。

⑦光绪《宗人府则例》卷一,第 22 页下 23 页上,光绪三十四年(1908)刻本。

⑧康熙六年五月《构孳墓碑》,载《拓本汇编》第 62 册,第 90 页;康熙十年九月《果色墓碑》,载《拓本汇编》第 62 册,第177 页。

⑨康熙十四年四月《富寿墓碑》,载《拓本汇编》第 63 册,第 71 页。

⑩ 载《拓本汇编》第 63 册,第 69 页。

�7�6 《民族研究》2001 年第 4 期。

�7�7康熙三十七年三月二十四日《东岳庙碑》,载《拓本汇编》第 65 册,第 118-120 页;康熙三十七年三月《散司攒香会碑》,载《拓本汇编》第 65 册,第 121-122 页;康熙四十一年七月十六日《重修三义庙碑记》,载《拓本汇编》第 66 册,第 17-18 页;康熙五十一年八月《东岳庙速报司岳武穆鄂王碑记》,载《拓本汇编》第 66 册,第 168-170 页。

�7�8《成都及妻库雅拉氏墓表》,载《拓本汇编》第 80 册,第 69 页。

�7�9光绪《宗人府则例》卷一,第 24 页上。

�7�0关于冠姓改籍问题,详见刘小萌《清代北京旗人社会》,第 808-822 页。北京: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,2008 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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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《吉林师范大学学报(人文社会科学版)》2014 年第 1 期,第1—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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